question-icon 发生工伤但劳动合同到期后是否可以获得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时受了工伤,治疗期间劳动合同到期了。我现在很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我有没有这个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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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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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工伤是劳动者可能遭遇的不幸情况。当发生工伤且劳动合同到期时,劳动者是否能获得赔偿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从不同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工伤的认定以及赔偿的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也就是说,只要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者就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这与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并无直接关联。 当劳动合同到期时,根据不同的工伤伤残等级,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和赔偿情况。 对于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并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到期不影响赔偿的获得,劳动关系会持续保留。 五级、六级伤残的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述,发生工伤但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是可以获得赔偿的。赔偿的具体项目和金额会根据工伤伤残等级以及当地的具体规定而有所不同。劳动者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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