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赔偿是等伤好了再赔偿吗,怎么算?

我受了工伤,现在还在治疗中,不知道是要等伤好了才能拿到赔偿,还是现在就可以申请。另外,也不清楚这个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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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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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并不一定非要等伤好了再进行赔偿。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先了解一下工伤赔偿的大致流程。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认定为工伤之后,一般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不需要等完全康复,只要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 在赔偿方面,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赔偿项目。在工伤认定后到劳动能力鉴定前,职工可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等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出来后,就可以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除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有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赔偿项目。具体的赔偿标准和支付方式,要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和当地的规定来确定。所以,工伤赔偿并非一定要等伤好,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赔偿内容和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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