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单位申报还是由职工个人去申报?
我受了工伤,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条件。但我不知道这个补助金是该让单位去申报,还是我自己去申报。我不太清楚申报流程和责任划分,担心申报错了影响补助金发放,想了解下到底该谁去申报。
展开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简单来说,就是职工在工作中受了伤,经过认定构成伤残等级后,会得到一笔一次性的钱作为补偿。 在申报主体方面,单位和职工个人都有申报的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这里所说的工伤认定申请是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前置程序,也就是说单位有义务在规定时间内为职工办理工伤认定申报,进而领取相关待遇。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而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从实际操作的便利性来看,一般由单位申报较为常见。因为单位掌握着职工的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发放记录等申报所需的重要材料,办理起来相对方便快捷。而且单位有责任和义务保障职工的工伤保险权益。但如果单位拒绝申报或者拖延申报,职工个人也可以自行申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申报,最终目的都是让工伤职工能顺利拿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