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都包含哪些费用,具体金额是多少?


工伤赔偿包含多项费用,不同的赔偿项目有不同的计算方式和标准。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治疗工伤所花费的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简单来说,就是合理的治疗费用,只要在规定的目录和标准内,都可以由工伤保险来出。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也就是说,如果因为工伤住院,吃饭的费用会有一定的补贴,去外地看病的交通和住宿费用也可能由工伤保险承担一部分,具体标准各地不一样。 然后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你受伤前每个月工资是5000元,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还是要按照5000元一个月发给你工资。 还有护理费,如果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另外,如果构成伤残,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赔偿标准也不同。例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