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工伤赔偿应该找谁赔?


在探讨劳务派遣工工伤赔偿该找谁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在这种模式下,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但实际在用工单位工作。 当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时,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所在单位”对于劳务派遣工而言,就是劳务派遣单位。所以,从工伤认定的程序上来说,劳务派遣单位有义务为受伤的派遣工申请工伤认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劳务派遣单位没有依法为派遣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在派遣工发生工伤时,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要对工伤赔偿承担责任。派遣工既可以要求劳务派遣单位赔偿,也可以要求用工单位赔偿,两者都有赔偿的义务。 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已经按照规定为派遣工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在工伤认定后,大部分的工伤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但是,也有一些费用是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这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也就是劳务派遣单位承担。 此外,用工单位虽然与派遣工没有直接的劳动关系,但在用工过程中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用工单位存在过错,导致派遣工发生工伤,例如提供的工作环境不符合安全标准等,那么用工单位也需要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因为用工单位提供的设备存在安全隐患,致使派遣工受伤,用工单位就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工发生工伤后,一般情况下先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申请工伤认定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如果缴纳了工伤保险,主要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未缴纳工伤保险,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若用工单位存在过错,也需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