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被辞退且工伤险断交该怎么赔偿?


当发生工伤后被辞退,同时工伤险断交时,赔偿问题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下面从几个方面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白工伤保险的作用。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当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时,职工发生工伤后的部分赔偿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但如果工伤险断交,这部分原本由基金支付的费用可能就要由用人单位来承担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具体到赔偿项目,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医疗费用:职工因工伤需要治疗的,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费用,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现在断交了,则由用人单位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伤残津贴:如果工伤职工被评定为伤残等级,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用人单位要支付相应的伤残津贴。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赔偿也是根据伤残等级来确定的。 对于赔偿流程,劳动者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认定为工伤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最后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赔偿,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