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该如何申报?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现在想申报工伤,但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先去医院开证明,还是直接找单位?申报的流程和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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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申报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相关部门提出认定工伤的申请。这对于保障劳动者在受伤后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能让劳动者获得应有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首先,需要了解申报的时间限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次,要清楚申报所需的材料。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等;(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最后,是申报的具体流程。第一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二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第三步,如果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第四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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