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不在了房子由谁继承?
我爸妈前段时间因病先后离世,留下了一套房子。我们家情况有点复杂,我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还有爷爷奶奶。我不知道这房子到底该怎么分,是我一个人继承,还是大家都有份?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房子会由谁来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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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妈不在了房子的继承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看。 首先,如果爸妈生前立有遗嘱,或者与他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那么房子就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来确定继承人。遗嘱就是爸妈在生前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写明在自己去世后房子要留给谁;遗赠扶养协议则是爸妈和他人约定,由他人承担生养死葬的义务,在他们去世后房子归这个人所有。这两种情况下,只要协议和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就按其内容执行。这依据的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要是爸妈没有留下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法定继承里,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在没有遗嘱且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多个的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不过,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实际分配时可以多分。要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那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这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比如,爸妈去世时,爷爷奶奶还在世,且没有遗嘱,那么你、你的哥哥、爷爷奶奶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对房子都有继承权,一般是均等分配,但如果有人对爸妈尽的赡养义务更多,也可以适当多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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