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骨折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骨折了,想了解下这种工伤骨折情况,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具体赔偿项目有哪些,赔偿金额又该怎么计算,希望能有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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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骨折赔偿标准是很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骨折属于身体损伤的一种常见情况。 在我国,工伤认定是获得赔偿的重要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等。如果你的骨折情况符合这些规定,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认定为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医疗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你因骨折治疗所花费的合理医疗费用,只要符合规定,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承担。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比如你骨折后需要休息一段时间不能工作,在这段时间内,单位要按照你原来的工资待遇正常给你发工资。 三是伤残津贴。如果骨折导致了伤残,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会有相应的伤残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分别对一至十级伤残的待遇做出了规定。例如,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四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同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不同伤残等级对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不同。比如,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工伤骨折赔偿涉及多个方面和环节,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如果你遇到工伤骨折的情况,一定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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