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骨折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我在工作时不小心骨折了,被认定为工伤。但我不知道公司该怎么对我进行赔偿,是赔医疗费就够了,还是有其他方面的赔偿呢?我想了解具体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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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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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员工遭遇工伤骨折,公司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首先要明白工伤赔偿的基本概念,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后,用人单位依据法律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目的是弥补劳动者因工伤遭受的损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医疗费用:公司要承担职工治疗工伤的全部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只要是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些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那么需支付相应的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职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后,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从一级伤残的27个月本人工资到十级伤残的7个月本人工资不等。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伤残津贴(部分情况):对于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工伤骨折的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方面和不同的标准。职工要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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