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三套安置房,怎样给子女最划算?


在考虑如何将家里的三套安置房最划算地给子女时,主要有赠与、买卖和继承这三种常见方式,下面为你详细分析每种方式的特点和法律依据。 赠与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在法律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的优点在于过程相对简单直接,父母和子女双方签订赠与合同,然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即可。不过,赠与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包括契税,一般为房屋评估价的3%左右,还可能涉及公证费等其他费用。而且,如果子女日后想要出售这套受赠房屋,可能需要缴纳较高的个人所得税。 买卖方式则是按照正常的房屋交易流程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房地产交易法规,买卖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买卖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种类较多,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但具体的税费金额会根据房屋的年限、是否唯一住房等因素有所不同。如果房屋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满五唯一(房产证满五年且是卖方唯一住房),则可以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这样买卖的成本可能会降低。 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或遗嘱指定,将其遗产转移给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都有详细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如果父母生前立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子女为继承人,那么在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房屋。继承的优点是成本相对较低,一般只需要缴纳少量的公证费和登记费等。但缺点是需要等到被继承人去世后才能实现房屋的过户。 综上所述,如果子女短期内不打算出售房屋,赠与可能是一种较为合适的方式;如果房屋满足满五唯一等条件,买卖可能花费较少;而如果想要确保房屋最终由子女继承,且希望成本较低,可以考虑提前立下遗嘱。每种方式都有其特点和适用情况,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