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安置房如何证明赠与?

我有一套安置房,想赠与给家人。但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证明这个赠与行为。我担心之后会有纠纷,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有哪些方式可以证明安置房的赠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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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证明安置房的赠与,可从多个方面着手,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从赠与合同方面来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当赠与安置房时,赠与人和受赠人需签订书面的赠与合同。在合同里,要明确写出双方的基本信息,比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安置房的具体情况,像房屋地址、面积、户型等;还有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说明赠与人是自愿将该安置房赠与受赠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是证明赠与行为的重要依据。 其次,进行公证也是很有效的方式。赠与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赠与人赠与财产、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或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赠与合同真实、合法的活动。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其证明力更强。因为公证机构会对赠与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所以,对安置房赠与合同进行公证,能为赠与行为提供有力的证明。 再者,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安置房属于不动产,完成过户登记意味着房屋的所有权从赠与人转移到了受赠人。在办理过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如赠与合同、双方身份证明、安置房产权证书等。办理完过户登记后,产权登记簿上的信息会更新,受赠人成为新的产权人,这是赠与行为完成且有效的重要证明。 此外,保存相关的证据也很关键。比如双方之间关于赠与事宜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短信等,这些都能辅助证明赠与的事实。如果在赠与过程中有证人在场,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明赠与的证据之一。总之,综合运用上述多种方式,能更充分地证明安置房的赠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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