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骨折内固定应赔偿多少钱?

我在工作时受伤导致骨折,做了内固定手术。现在想了解下,按照法律规定,这种工伤骨折内固定的情况应该获得多少赔偿呢?我不太清楚赔偿的标准和计算方式,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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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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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内固定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伤害。当发生工伤后,要进行工伤认定,这是获得赔偿的前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工伤认定之后,还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这是为了确定工伤职工的伤残等级,不同的伤残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标准。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对于工伤骨折内固定的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医疗费是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根据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不同。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此外,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还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所以,要确定工伤骨折内固定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先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再根据相应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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