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时可以分吗
我结婚前自己买了套房子,婚后给老婆加上了名字。现在我俩感情出了问题,可能要离婚。我想知道,这房子她能分走吗?我想了解在法律上,这种情况具体是怎么规定和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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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时是可以分的。 首先来说,按照法律规定,婚前所购房产原本是个人财产,但婚后添加配偶名字,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被看作是一种赠予行为。经过这一操作后,该房产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王婚前买了房子,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妻子小李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成了他们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既然婚前房产婚后加名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一旦离婚,配偶就有权要求分割。 关于具体的分割方式,《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指出,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如果夫妻双方对房产分割有明确的书面协议,比如约定各占50%份额,那么就按照协议来分;要是没有协议或者协议约定不明确,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像双方对家庭的贡献、抚养子女情况等,然后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确定分割比例,并不一定是平均分割。 相关概念: 赠予行为: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另一方表示接受的行为。在婚前房产婚后加名这件事上,就相当于房产所有者把部分房产份额无偿给了配偶。 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所获得的财产,这些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双方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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