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情况下,婚前财产婚后添加配偶姓名,在离婚进行财产分配时,该房产会被当作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来处置。房屋权利的取得以登记为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可视为夫妻对婚前财产归属重新进行了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部分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不过在实际分配时,并不一定严格遵循均等原则。法院会考虑多方面因素,比如双方对该房产的投入情况,像是否有共同偿还房贷等;婚姻关系持续的时间长短;以及是否存在导致婚姻破裂的过错行为等。
要是在添加配偶姓名时有明确的书面约定或协议,那就按照这些条款来处理。
如果是婚前全款买房,加名后房产通常是夫妻共有,具体分配还是看上述提到的各种因素,可能一方会适当多得一些比例;如果是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加名后同样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房产归属,协商不成的话,法院会综合判定 ,比如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等。
相关法律规定还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指出,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相关概念:
房屋权利登记:就是把房屋的相关信息,比如所有权人等登记在专门的簿册上,登记了谁的名字,法律上就认可谁对房屋有相应权利。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起得到的财产,这些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处理的权利。
竞价取得:在分割房屋时,双方都想要房屋所有权,通过互相出价竞争,出价高的一方获得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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