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标准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简单来说,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比如,在工厂流水线上工作时,被机器弄伤手指,这就符合该条规定。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也认定为工伤。像工人在下班后,收拾工具时不小心受伤,就属于此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同样算工伤。例如保安在维护工作秩序时被人打伤。患职业病的情况也认定为工伤,这是因为职业病是由于长期从事特定工作接触有害因素导致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属于工伤范畴。比如出差过程中遭遇车祸受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也能认定为工伤。比如在下班路上被汽车撞了,且自己不是主要责任。 其次,《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比如员工在工作时突然心脏病发作,在48小时内去世。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也视同工伤。还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也按视同工伤处理。 不过,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都能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比如员工在工作时因醉酒摔倒受伤,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总之,工伤认定是有严格的法律标准和程序的。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情况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当及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