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期工资应该怎么发放?
我前段时间在工作时受了伤,现在处于工伤医疗期。但是单位发工资的情况让我有点疑惑,和我正常工作时的工资不一样。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工伤医疗期工资到底该怎么发,有没有什么标准和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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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工伤医疗期工资如何发放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工伤医疗期的概念。工伤医疗期,其实就是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期限。这个期限不是随意确定的,它要根据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如果伤情严重或者有特殊情况,经过相关部门的确认,还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同样不会超过12个月。 那么工伤医疗期工资具体该怎么发放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所说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指的是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工作时所享受的全部工资收入和福利。也就是说,在工伤医疗期内,职工的工资应该和受伤前一样,单位不能随意降低。 比如,小李在一家工厂工作,每月工资是5000元,还有一些绩效奖金和补贴,加起来每月总收入大概是6000元。他在工作中受伤进入工伤医疗期,那么在这个期间,单位就应该按照每月6000元的标准给他发放工资。 另外,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如果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发放工伤医疗期工资,职工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职工可以先和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补发工资。如果协商不成,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这些途径,职工可以让单位依法履行发放工伤医疗期工资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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