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院误诊该承担哪些责任?


在工伤医疗过程中,医院误诊可能会带来一系列严重后果,比如导致患者病情延误、身体遭受额外伤害以及产生不必要的医疗费用等。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医院误诊需要承担的责任。 从民事责任方面来看,医院误诊可能构成医疗侵权。医疗侵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医院误诊存在过错,就需要对患者进行民事赔偿。赔偿的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若因误诊造成患者残疾,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若导致患者死亡,要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在行政责任方面,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如果医院误诊情况严重,达到医疗事故的标准,卫生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至于刑事责任,当医院误诊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时,相关医务人员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过,构成医疗事故罪有严格的条件限制,必须是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并且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如果遇到工伤医院误诊的情况,患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比如病历、诊断证明、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等。然后可以与医院进行协商解决,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