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没有评上残疾该如何赔偿?

我之前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去做了工伤认定,但是没有评上残疾等级。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获得赔偿,想了解一下具体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项目都有哪些,希望懂法律的朋友能给我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工伤没有评上残疾的情况下,劳动者依然可以获得相应赔偿。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停工留薪期工资,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医疗费用,就是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生活护理费则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费用,但在未评上残疾时,若符合一定条件也可能涉及,不过这里不做重点阐述。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也就是说,符合上述标准的医疗费用,是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出的。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部分费用就由用人单位承担。 关于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此外,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之后工伤保险基金有权向用人单位追偿。 所以,即使工伤没有评上残疾,劳动者依然可以在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等方面获得相应赔偿。如果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产生纠纷,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