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费用报销范围是哪些?

我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准备去报销费用,但不清楚具体哪些费用能报。我想了解下,像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这些,哪些是在工伤费用报销范围内的呢?还有没有其他的费用也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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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报销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费用报销范围是很多工伤职工关心的问题。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这是比较常见的报销项目。当职工因工伤接受治疗时,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产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比如,职工因工伤骨折,在医院进行手术、使用药物以及后续康复治疗等产生的费用,只要符合上述标准,就能报销。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职工因工伤住院,会有一定的伙食费用支出,这部分费用在工伤保险的报销范围内。如果职工需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途中的交通费用以及在外地的食宿费用也可以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明确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然后是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如果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一规定同样出自《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另外,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这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最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具体标准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有所不同,详细内容可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和第三十七条。 总之,工伤费用报销范围涵盖了多个方面,职工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了解相关规定,按照程序申请报销,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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