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和因公死亡分别有什么补偿?
我之前受了工伤,最近感觉好像是工伤复发了。同时我也担心万一因公死亡的话,家人怎么办。所以想了解下,工伤复发会有什么补偿,因公死亡又会有什么补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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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复发和因公死亡的补偿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工伤复发的补偿。工伤复发指的是工伤人员经过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具体来说,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此外,工伤职工需要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接下来是因公死亡的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总之,工伤复发和因公死亡的补偿是为了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当遇到相关情况时,应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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