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的责任由谁来划分?
我之前去医院看病,结果遭遇了医疗事故。现在我想弄清楚到底是谁来划分这起医疗事故的责任,是医院自己,还是有专门的机构呢?我希望能了解清楚责任划分主体,好为后续处理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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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是一个严谨的过程,涉及多个主体和相关法律规定。下面就为你详细介绍一下划分医疗事故责任的主体。 首先,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这表明,医学会是重要的责任划分主体。医学会会组织专家鉴定组,依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对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确定事故的等级以及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责任程度。 其次,卫生行政部门也在医疗事故责任划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鉴定结论,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理。比如,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依法给予警告、罚款、吊销执业许可证等处罚。此外,在一些情况下,卫生行政部门还可以对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争议进行调解。 最后,如果医患双方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疗事故争议,人民法院也会参与到责任划分中来。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结合医学鉴定结论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责任的大小等问题进行认定,并作出判决。总之,医疗事故责任划分涉及医学会、卫生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等多个主体,它们在不同阶段和层面发挥着各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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