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医疗事故中医疗费责任由谁承担?

我最近遇到了医疗事故方面的问题,想具体了解一下在发生医疗事故后,医疗费的责任到底该由谁来承担。是患者自己,还是医疗机构?有没有具体的划分标准?希望能有人帮我详细解读解读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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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医疗事故中,医疗费责任的承担主体通常为医疗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如果是因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事故发生,那么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机构承担。这里所包含的费用,不仅有事故导致的当下合理治疗费用,还涵盖后续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等。 具体来说,若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意味着要对医疗事故负100%的医疗费责任;承担主要责任,需承担60%至90%的责任;承担次要责任,需承担20%至40%的责任;承担轻微责任,需承担不超过10%的责任。 此外,如果医疗事故是由医务人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的,那么除了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责任外,相关的医务人员也可能被追究个人责任。要是患者自身也存在一定程度的过错,可能会根据过错比例相应减轻医疗机构的赔偿责任。 当出现争议时,医疗机构应首先与受害者或其代理人进行沟通,协商赔偿事宜。要是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受害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法律程序中,法院会依据实际情况判定责任比例以及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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