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能享受哪些待遇?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经过鉴定是十级伤残。我不太清楚像我这种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职工,在法律上能享受哪些待遇,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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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待遇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时,在法律上能享受一系列待遇,下面为您详细介绍。首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如果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次,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也就是说,不同地区的标准不一样,您需要参考所在地区的相关规定来确定具体金额。此外,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总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后,可享受的待遇是多方面的,涉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及停工留薪期的相关待遇等。职工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单位也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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