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能享受哪些待遇?
我在工作中受了伤,经鉴定为工伤致残等级一至四级。我不太清楚自己能享受到哪些待遇,心里很没底。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像我这种情况可以有哪些权益和福利,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当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时,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能够享受一系列待遇。 首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职工因工伤导致身体残疾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指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简单来说,就是你之前交工伤保险所依据的月平均工资数额。 其次,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后续的生活开销。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也就是说,如果按照规定计算出来的伤残津贴比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还少,那么工伤保险基金会把这个差额补上,确保职工能有基本的生活保障。 再者,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当职工到了可以退休的年龄,就开始按照正常的养老保险规定领取养老金了。要是养老金比之前领的伤残津贴少,工伤保险基金还是会把这个差距补上。 另外,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还要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这样职工在后续的生活中,还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保障,看病就医可以按照医疗保险的规定进行报销,减轻医疗费用的负担。 总体而言,这些待遇是为了保障因工致残一至四级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让他们在遭受工伤后能有一定的经济支持和生活保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