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能在异地起诉吗
我和另一半在外地打工好多年了,现在感情出问题打算离婚,已经签了离婚协议。但听说离婚手续办理有地域限制,我想问问像我们这种在异地的情况,能拿着离婚协议在现在住的地方起诉离婚吗?想了解下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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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本身不能直接在异地起诉。首先要明确,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是不同的概念。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一致,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好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不能在异地办理,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依据是《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而诉讼离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异地进行。如果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说的在异地起诉,并不是起诉离婚协议,而是一方基于离婚诉求,以另一方为被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解除婚姻关系等相关诉讼。如果拿着离婚协议去起诉,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因为起诉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如果双方就离婚协议的履行产生纠纷,且符合上述异地诉讼离婚的管辖条件,那可以在异地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约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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