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涉嫌开设赌场罪会怎么判?
我在一家赌场打工,负责一些杂务,后来赌场被警方查处,我也被牵扯其中。我就是为了挣点工钱,也没参与什么核心的事。现在我很担心会被判刑,想知道像我这种打工的,涉嫌开设赌场罪的话,法律上会怎么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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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是指为赌博提供场所、设定赌博方式、提供赌具、筹码、资金等组织赌博的行为。对于打工者涉嫌开设赌场罪的判刑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只是普通打工人员,仅领取固定工资,未参与赌场的组织、策划、管理等核心事务,一般会被认定为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而关于开设赌场罪本身的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断是否“情节严重”,通常会考虑赌场的规模、参赌人数、赌资数额、违法所得等因素。比如,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等情形,可能会被认定情节相对严重。但对于打工者,如果被认定为从犯,即便赌场整体情节严重,也会在量刑上有相应的从轻、减轻考量。总之,具体的判刑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证据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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