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修理厂干活,没签合同,员工受伤老板有责任吗?
我在修理厂干活,没和老板签合同,现在不小心受伤了,老板却好像不太愿意负责。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老板到底该不该负责,具体要承担哪些责任,我又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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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理厂干活,即便没签合同,员工受伤老板通常也是有责任的。 首先,从劳动关系角度来看,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只要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支付报酬等,就受法律保护。比如员工在修理厂按老板要求进行日常的修理工作,老板支付工资,这就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其次,关于工伤认定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等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在修理厂干活受伤,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就属于工伤。 再者,从赔偿责任来说,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劳动者有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由用人单位偿还。比如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员工工伤花费了医疗费用,那这笔费用就应由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如果存在包工头这种情况,包工头虽为自然人却无用工主体资质,发生工伤事故时,受伤员工应由具备该资质的承包单位负责工伤保险赔偿,承包单位赔偿后有权向包工头追究经济损失。 最后,员工若要维护自己权益,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同事证言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受伤情况的材料,并在工伤发生后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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