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打工不签合同,劳动法对此有哪些具体规定?

我在一家公司打工,入职后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合同。我担心自己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劳动法具体是怎么规定的,比如我能主张哪些权益,公司会面临什么后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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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法律关系中,打工不签合同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重要问题,以下是相关规定及分析: **一、用人单位未签合同需承担的责任** 当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未按照法律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用工一个月至一年未签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最多可追讨11个月的双倍工资。例如,小张在某公司工作了8个月,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小张有权要求公司支付7个月(8 - 1)的双倍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用工满一年未签合同**: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法律将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可随时终止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或者赔偿金。若劳动者因这种情况选择结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例如,小李在某单位工作满一年后,单位仍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此时小李决定离职,单位不仅要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金,还因之前未签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 **二、试用期内相关规定** 在试用期内,如果用人单位单方面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天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相应的代通知金,同时还需要提供合理的解释。例如,某公司在试用期内要解除与小王的劳动合同,若不提前三天通知小王,就需支付代通知金,并说明解除原因。 **三、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如果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甚至可能会触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为其补缴社会保险。例如,小赵所在公司拖欠工资且未缴纳社保,小赵可依法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追究公司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总之,打工不签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也应遵守法律规定,避免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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