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错了怎么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错误逮捕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不仅会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造成侵害,还可能对其名誉、精神等方面带来负面影响。那么,当遇到逮捕错了的情况时,该如何获得赔偿呢?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错误逮捕。错误逮捕是指司法机关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依照法定程序决定、批准或者执行的逮捕。通俗来讲,就是抓错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接下来,我们说说赔偿的流程。当确认属于错误逮捕后,赔偿请求人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这里的赔偿义务机关一般是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赔偿请求人可以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等。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如果决定赔偿,会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决定不予赔偿,会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理由。 要是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会在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如果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关于赔偿的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此外,如果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总之,当遭遇错误逮捕时,当事人要勇敢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法定的流程申请国家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