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爆炸致四死工厂是否有责任?


在玉林爆炸导致四人死亡的事件中,判断工厂是否有责任需要从多方面来分析。 首先,从民事责任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规定,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虽然这里是爆炸并非核事故,但在一般的侵权责任方面,工厂如果因管理不善、安全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爆炸事故发生,进而造成人员死亡,就需要对死者及其家属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比如工厂没有按照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检查,导致设备故障引发爆炸,那么工厂就要为其过错行为负责,赔偿死者家属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相关费用。 其次,从行政责任方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如果工厂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导致爆炸事故发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行政机关可以对工厂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等。例如工厂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员工操作不规范引发爆炸,行政机关就有权对工厂进行相应处罚。 最后,从刑事责任角度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工厂负责人或者相关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强令员工冒险作业等行为,导致了这起造成四人死亡的爆炸事故,他们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玉林爆炸致四死的情况下,工厂很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行政甚至刑事责任,具体责任的判定要依据实际的调查结果和相关证据来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