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醉驾刑事拘留多少天?
我在浙江,不小心醉驾了,现在很担心会被刑事拘留。我想知道在浙江这边,醉驾一般会被刑事拘留多少天?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少拘留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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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关于醉驾刑事拘留的天数,需要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醉驾指的是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驾驶行为,这种行为属于危险驾驶罪。 刑事拘留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最终的处罚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是拘留后的三日以内,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而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醉驾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14天(3天+4天+7天);如果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天(30天+7天)。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刑事拘留阶段的时间。如果最终被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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