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诈骗罪规定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在浙江,之前好像遭遇了诈骗,心里一直不踏实。想弄清楚在浙江这边,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要是真的被骗了,达到什么金额公安机关才会立案处理呢,就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情况。
展开


在浙江省,关于诈骗罪规定的立案标准是这样的: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公安机关会予以立案追诉。 这里所说的诈骗罪,简单来说,就是用欺骗的手段,让别人把财物给你,而你这种行为是想非法占有这些财物。 依据《浙江省高院关于诈骗罪金额标准的意见》 ,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态,确定了具体数额标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不同的数额对应不同程度的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诈骗行为根据严重程度进行的区分对待。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的经济秩序,保护公民的财产安全不受非法侵害。 相关概念: 数额较大:在浙江省诈骗罪中,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 数额巨大: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 数额特别巨大:指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万元以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