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疗事故如何量刑?
我在浙江,家里人遭遇了医疗事故,我们想了解在浙江发生医疗事故的话,相关责任人会怎么量刑,不知道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想弄清楚这方面的情况,好维护家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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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里的“严重不负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规定,并且存在重大过失。而“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残疾、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等严重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在浙江,对于医疗事故的量刑,和全国一样是依据上述刑法条文来进行定罪量刑的。不过,法院在具体量刑时,会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比如医疗行为的过错程度,若医务人员的过错非常严重,在诊疗过程中明显违反了基本的操作规范,那么量刑可能会相对重一些;还有损害后果的严重程度,如果导致患者死亡或者造成了患者严重的身体残疾、功能障碍等,量刑也会偏重。此外,还会考虑医务人员事后的态度,如是否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是否主动承担责任等,这些情节也会影响最终的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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