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需满足特定条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清楚自己的行为是在骗取他人财物,并积极追求这一犯罪结果的发生,非法占有不限于自己占有,第三人占有也包含在内。例如,甲虚构工厂有大量货物可供出售的事实,与乙签订买卖合同,收取乙的货款后,将款项转至丙处供其使用,甲就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
客观方面,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实施了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例如,丁谎称自己有一批高品质的电子产品,与戊签订销售合同,戊支付货款后,丁却无法提供符合约定的产品,给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二、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 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 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 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李某经营一家小型工厂,因资金紧张,工厂面临倒闭风险。为获取资金,李某虚构工厂生产规模扩大、订单充足的事实,与多家供应商签订原材料采购合同,收取大量预付款后,并未用于生产,而是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和奢侈消费。当供应商发现异常要求李某交货或退还预付款时,李某已无力偿还并逃匿。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骗取供应商预付款后逃匿,其行为构成合同诈骗罪,且数额巨大,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
四、实用法律建议
- 在签订合同前,务必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信誉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核实。例如,查看对方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了解其过往的商业信誉和经营状况,避免与不具备履约能力或信誉不佳的主体签订合同。
- 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方式、违约责任等关键内容,确保合同条款清晰、明确、合法。对于涉及金额较大或重要事项的合同,可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文本、付款凭证、交货凭证、往来函件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 一旦发现对方存在欺诈行为或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的迹象,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采取措施尽量挽回损失,如申请财产保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