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法律领域,未签订劳动合同却存在实际用工的情况较为常见。这种情况下,劳动关系的解除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未签劳动合同下劳动关系的认定
虽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例如,小张于2024年3月1日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一直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小张按照公司要求正常上班,接受公司管理并领取工资,这种情况下,小张与公司之间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二、不同情形下解除劳动关系的方式及法律依据
(一)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关系
- 提前通知解除
- 若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不存在违法行为,一般应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办好有关的交接手续。这是基于对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保护,给予其合理的准备和调整时间。比如,小王在某工厂工作,虽然未签劳动合同,但他决定离职,便提前30天向工厂负责人提交了离职申请,并在离职前认真完成了工作交接。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 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即时解除
-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无需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公司经常拖欠工资且未为其缴纳社保,小李可以随时离开公司,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和经济补偿。
-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一般不能随意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否则将承担给予必要经济补偿的责任。只有在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关系。例如,小赵在某单位工作期间,多次旷工,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解除与小赵的劳动关系。
三、未签劳动合同解除关系的法律后果
(一)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某公司从2024年4月1日开始雇佣小刘,但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到2024年10月,小刘决定离职。此时,公司应当从2024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0月期间,每月向小刘支付双倍工资。
(二)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实用法律建议
(一)劳动者方面
- 注意收集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同事证言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 若要解除劳动关系,尽量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保留相关送达凭证。
- 如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要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
(二)用人单位方面
- 应当依法与劳 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因未签合同而面临法律风险。
- 若要解除劳动关系,必须有法定事由,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否则可能需要承担经济补偿等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