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存分歧,法院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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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当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方面达不成意见时,很多人关心法院是否会受理相关诉求。本文结合法律条文、实际案例分析该问题,并给出实用法律建议,助您明晰相关法律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同居现象较为常见,而当双方决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常常会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上产生分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是否可以受理呢?

一、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单独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如果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这是因为,单纯的同居关系属于个人生活状态的选择,法律一般不主动干预。然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涉及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需要法律的介入来保障公平和合法。

二、实际案例分析 案例一:财产分割纠纷 小张和小李同居多年,期间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后来两人决定解除同居关系,但在房产的分割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小张认为自己出资较多,应分得较大份额;小李则认为双方共同生活期间自己付出较多家务劳动,也应分得相应份额。于是,小张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该房产进行分割。法院受理了此案,并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依法对房产进行了合理分割。

案例二:子女抚养纠纷 小王和小赵同居后生育了一个孩子。后来两人感情破裂,决定解除同居关系,但在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上产生了争议。小王认为自己的经济条件更好,能够给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要求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小赵则认为自己一直照顾孩子,与孩子感情深厚,孩子应由自己抚养。小赵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综合考虑了双方的经济状况、孩子的生活习惯等因素,最终判决孩子由小赵抚养,小王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三、实用法律建议

  1. 保留相关证据 在同居期间,对于涉及财产的事项,如共同购买房产、车辆等的出资证明,以及与子女抚养相关的证据,如孩子的生活费用支出凭证、自己照顾孩子的记录等,都要妥善保存。这些证据在日后发生纠纷时将起到重要作用。
  2. 尝试协商解决 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协商解决不仅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还可以避免对双方关系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如果协商不成,再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3. 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如果对法律规定不太熟悉,或者在处理纠纷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当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若在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问题上达不成意见,人民法院是可以受理的。当事人应当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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