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眼睛失明鉴定能达到多少级,赔偿金额是多少?


一般情况下,1只眼睛失明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 - 2014》5.7级第27条规定,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会被鉴定为七级伤残 。 关于赔偿方面: 首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七级伤残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 其次,如果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过,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除了上述赔偿外,赔偿款项通常还包括医药费,这是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还有误工费,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则按相关规定计算;另外还有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等。 相关概念: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医疗保障费用。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