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个法律小常识你知道吗?


在日常生活中,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小常识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为您介绍10个常见的法律小常识。 第一个常识是关于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简单来说,就是不同年龄段的人做事情的法律效力是不一样的。 第二个是关于诉讼时效。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这意味着,如果别人欠你钱,从你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要去法院起诉,否则对方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你可能就会面临败诉的风险。《民法典》的这一规定,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 第三个常识涉及到借条。写借条时一定要规范,要写清楚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计算、借款日期、还款时间,并且要有借款人的亲笔签名。这样在发生纠纷时,借条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如果借条不规范,可能会导致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第四个是关于格式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我们经常会遇到格式条款,比如一些商家的合同模板。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这是《民法典》为了保护合同相对方的利益而设置的规定。 第五个常识是关于高空抛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这一规定加强了对高空抛物受害者的保护。 第六个是关于婚姻中的财产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了解这些规定,在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时,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 第七个常识是关于消费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如果商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要求退换货、修理等。同时,消费者还有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利。 第八个是关于遗嘱。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等。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生效要件,比如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九个常识是关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条款。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第十个是关于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其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保护知识产权有助于鼓励创新和文化创作。 总之,这些法律小常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都非常实用,了解它们可以让我们更好地遵守法律,也能在遇到问题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