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是否要坐牢?
我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不太清楚这个缓刑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很担心自己之后还要去坐牢,想了解下在这种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的情况下,到底需不需要实际去坐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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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缓刑”这个概念。缓刑指的是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给犯罪的人一个考验期,如果在这个考验期内遵守规定,原本要执行的刑罚就不用执行了。 对于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这种情况,这里的“有期徒刑10个月”是确定的刑罚量,而“缓刑1年”就是考验期。在这1年的考验期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如果犯罪分子在这1年的缓刑考验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并且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没有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那么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的10个月有期徒刑就不再执行。 然而,如果在缓刑考验期内,犯罪分子违反了上述规定中的任何一条,或者又犯了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就会撤销缓刑。要是犯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会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要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就会执行原判刑罚,也就是要去坐10个月的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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