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12小时是否违反劳动法?
我现在的工作每天都要干12个小时,感觉特别累。我想知道这种长时间的工作安排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呢?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来问问大家。
展开


在探讨工作12小时是否违反劳动法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看看法律对于工作时间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这是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也就是说,在正常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天工作的时间应该在八小时以内。 不过,法律也并非完全禁止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所以,如果用人单位经过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且符合上述延长工作时间的限制条件,那么工作12小时是有可能不违反劳动法的。 另外,《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12小时,超出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该按照相应的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综上所述,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协商,擅自安排劳动者每天工作12小时,或者虽然协商了但超过了每月三十六小时的延长工作时间上限,又或者没有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那么就违反了劳动法。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