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约是否需要赔偿?
我和公司签了2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公司不打算和我续约。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是应该给我赔偿呢?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约是否需要赔偿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要明白经济补偿的概念。经济补偿就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金钱补偿,用来弥补劳动者因为劳动关系变动可能遭受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而该法第四十六条又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公司提出不续约,那么通常公司是需要向您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您签订的是2年的劳动合同,所以公司一般应支付给您2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不过,如果公司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您续约,但是您不同意续约,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