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民法典中做财产保全需要有哪些条件?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在2024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要有明确的给付内容。也就是说,当事人提起的诉讼请求必须具有财产给付的内容,比如要求对方赔偿损失、返还借款等。如果只是单纯的确认之诉,如确认合同效力,一般是不能申请财产保全的。 其次,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这里的情况紧急通常是指如果不及时采取保全措施,可能会导致被申请人转移、隐匿、毁损财产,使得将来的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例如,有证据证明对方正在转移名下的房产、车辆等重要财产。 再者,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担保的目的是为了在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时,能够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担保的形式可以是现金、房产、车辆等,具体的担保方式和数额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另外,申请财产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这意味着申请人不能随意扩大保全的范围,只能针对与案件相关的财产进行申请。例如,在借款纠纷中,只能对与借款金额相当的财产进行保全。 最后,财产保全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来说,在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由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由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满足上述多个条件,并且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