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死刑复核程序该如何适用?


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它的设立旨在确保死刑适用的准确性和公正性,防止错杀。 从适用范围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所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都需要经过死刑复核程序。也就是说,不管是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还是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或二审死刑判决,都不能立即生效执行,必须经过专门的复核程序。 在具体流程方面,首先是上报。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接着是复核。最高人民法院会对报送的死刑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被告人的年龄,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原审判决认定的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情节、后果及危害程度;原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正确,是否必须判处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等。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后是核准与裁判。经过复核,如果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总之,死刑复核程序是一道重要的司法防线,严格遵循该程序有助于保障司法的公正和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