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离婚时,哪些情形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在2024年,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重婚情形。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婚姻的忠诚义务和法律规定,对无过错方的精神会造成极大的伤害。例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登记结婚,这就构成了重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其中明确规定重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其次是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种行为同样破坏了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忠诚性,给无过错方带来精神上的痛苦。比如,一方长期与他人在外租房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就属于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以据此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相关法律依据也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再者是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家庭暴力包括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等多种形式。身体暴力如殴打、捆绑等,精神暴力如长期辱骂、恐吓等。这些行为会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例如,一方经常对另一方进行殴打,导致另一方身体受伤、精神恐惧,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依据同样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还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形。虐待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折磨、摧残;遗弃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抚养、赡养等义务却不履行义务,将其抛弃。比如,一方长期对家庭成员进行辱骂、不给饭吃等虐待行为,或者将年老体弱的父母遗弃不管,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最后是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的判断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司法实践来确定。例如,一方有严重的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对家庭造成严重破坏,也可能被认定为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