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经济补偿。2024年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的。 首先,关于医疗费的赔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吉林省,这部分费用同样按照此规定执行,也就是说,只要是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都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得到报销。 其次,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在吉林省,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也是按照这个标准来执行,确保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收入不受影响。 然后,伤残赔偿。如果工伤职工被评定为伤残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会有不同的赔偿标准。以五级至十级伤残为例,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五级、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在吉林省,对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也有明确的规定,具体金额会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的平均工资等因素来确定。 最后,工亡赔偿。如果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在吉林省,工亡赔偿也是严格按照这个标准执行,以保障工亡职工家属的基本生活。 总之,2024年吉林省工伤赔偿标准是有明确法律依据和详细规定的,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