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租期是否需要确认收入?
我是一家公司的财务人员, 公司有部分房屋出租,和租户约定了一段时间的免租期。现在在做财务处理,不知道这免租期需不需要确认收入,要是不了解清楚,怕后续有税务风险。想问问在法律和财务规定上,免租期到底要不要确认收入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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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免租期是否需要确认收入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区分会计和税务两个不同的角度。
从会计角度来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定,对于出租人提供免租期的,出租人应当将租金总额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其他合理的方法进行分配,免租期内应当确认租金收入。这就好比你租房子给别人,约定了一年租期,其中前两个月免租,总共收租金 10 万元。那在会计处理上,要把这 10 万元租金分摊到 12 个月里,每个月确认相应的收入,即便那两个月免租,也要按分摊金额确认收入。
从税务角度来说,增值税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如果在免租期没有收到租金,通常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方面,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合同约定了免租期,在免租期内一般不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所以,免租期在会计上通常要确认收入,而税务上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免租期可能无需确认相应税收收入,但具体操作还需依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准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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