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我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不太清楚。我身边有人好像涉及到一些药品销售方面的事情,我担心会不会不小心就触碰了法律红线。想具体了解一下,在2024年,生产、销售假药罪到底是依据什么来判定立案的,有哪些具体情形会被认定为触犯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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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药罪,简单来说,就是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在2024年,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七条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就会予以立案追诉: 首先,如果药品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那显然这种假药对人体健康存在巨大威胁,达到立案标准。比如一些假药中含有过量的有害重金属等物质。 其次,若药品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这就可能导致患者在使用后贻误诊治,病情得不到有效控制,这种情况也是要立案的。比如标明能治疗感冒的药品,实际却没有治疗感冒的有效成分。 再者,要是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也可能造成贻误诊治,同样会被立案。比如某种药品本只能治疗轻微咳嗽,却声称能治疗严重肺部疾病,误导患者使用。 另外,药品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这在关键时刻可能危及患者生命,也符合立案条件。 法律依据明确规定,只要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就会对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的行为进行立案追诉 。这充分体现了法律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严厉打击,以保障民众的用药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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