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最常见的25个法律问题有哪些?

我最近要和别人订立一份合同,听说订立合同有很多法律问题。我担心自己因为不了解这些问题而吃亏,所以想知道订立合同最常见的25个法律问题具体是什么,好提前做好准备,避免在合同里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已帮助 867 人解决法律问题

在商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订立合同是非常常见的行为,但其中也蕴含着许多法律问题。下面为你介绍订立合同最常见的25个法律问题及相关法律依据。


1. 合同主体资格问题: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之一。如果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所订立的合同通常是无效的。例如,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除非是纯获利益的合同,否则一般无效。


2. 合同形式问题: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对合同形式有明确规定。口头合同虽然便捷,但在发生纠纷时举证困难。


3. 合同条款完备性问题: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缺少必要条款可能导致合同履行困难或产生纠纷。比如,没有明确约定价款,可能在履行过程中就价款问题产生争议。


4. 意思表示真实性问题:订立合同要求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依据是《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条等规定。例如,一方故意隐瞒产品的重大缺陷,诱使对方订立合同,对方发现后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5. 格式条款问题: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有相关规定。像一些商家的霸王条款就可能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6. 合同的效力问题:合同的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有效合同受法律保护,无效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撤销后自始无效。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有权人追认才有效。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超出其能力范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需要其法定代理人追认。


7. 合同的履行问题: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这就是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同时,当事人还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有明确规定。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就构成违约。


8. 合同的变更问题: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变更合同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证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例如,双方通过书面协议变更了合同的价款,就应当妥善保存该协议。


9. 合同的转让问题: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等情形除外。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第五百五十一条有相关规定。


10. 合同的解除问题: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等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有规定。例如,因自然灾害导致合同标的物毁损,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1. 违约责任问题: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八十四条有相关规定。


12. 定金问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有规定。


13. 违约金问题: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有规定。


14. 合同的解释问题: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有规定。


15. 合同的附随义务问题: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合同的附随义务中的保密义务。《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有规定。


16. 合同的风险负担问题: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在买卖合同中,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毁损,风险何时转移就很关键。《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有规定。


17. 合同的履行抗辩权问题: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这是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这是先履行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这是不安抗辩权。《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第五百二十六条、第五百二十七条有规定。


18. 合同的提存问题:有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债权人下落不明等情形,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五百七十一条等有规定。


19. 合同的抵销问题: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有规定。


20. 合同的混同问题: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债权债务终止,但是损害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例如,两个企业合并,原来它们之间的债权债务可能就会因混同而终止。《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有规定。


21. 合同的担保问题:合同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者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民法典》物权编和合同编对担保有详细规定。


22. 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有规定。


23. 合同的仲裁问题: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合同争议。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相关规定。


24. 合同的管辖问题: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相关规定。


25. 合同的保密问题:除了上述提到的附随保密义务外,当事人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专门的保密条款,明确保密的范围、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违反保密条款,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最新问题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怎么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有段时间了,可公司一直没和我签劳动合同。我就想知道,这工资到底该怎么算呀?是按正常上班天数,还是有其他算法呢?我担心自己的权益会受到损害,想了解下在这种没签合同的情况下,工资计算有没有什么法律依据和标准。

复婚后再离婚是否违法?

我之前和配偶离婚了,后来又复婚了。但现在我们感情又出现了问题,感觉过不下去了,又想离婚。我就担心复婚后再离婚这种情况会不会触犯法律,所以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来说,这样做行不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丈夫欠钱,妻子有责任共同承担吗?

最近遇到个烦心事,老公在外欠了些钱,现在债主找上来了。我对这些债务不太清楚,心里很慌,不知道在法律上我需不需要和他一起承担这些债务。想了解一下在什么情况下我得共同承担,什么情况不用承担。

想找劳动仲裁律师,真的有用吗?

最近和公司在工资、加班这些方面产生了纠纷,打算申请劳动仲裁。但我对这方面不太懂,不知道请劳动仲裁律师有没有用,值不值得花这笔钱。想了解下请劳动仲裁律师到底能带来哪些实际帮助,在哪些情况下请律师比较好 。

故意污染环境构成什么罪?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最近发现工厂老板故意往附近河流排放污水,我很担心这种行为会造成严重后果。我想知道,像这种故意污染环境的情况,在法律上会构成什么罪呢?

购房可以提取几次公积金?

我打算买房,想用公积金提取来减轻购房压力,但不清楚购房过程中公积金能提取几次。是只能提取一次,还是在不同阶段都能提取呢?希望了解一下具体的规定。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违法停车扣多少分?

我开车在高速上遇到点突发情况,临时违法停车了。我想知道按照法律规定,这种在高速违法停车的行为会被扣多少分呢?心里有点担心,怕分扣多了影响后续驾驶。

什么是公积金,如何办理?

我不太清楚公积金到底是什么,只知道好像和买房之类的有关。现在我想了解下公积金的具体定义,还有如果我想办理公积金,具体的办理流程是怎样的呢?

录第二次笔录有多严重?

我之前已经去做过一次笔录了,现在又通知我去录第二次笔录。我心里有点慌,也不知道是不是事情变得严重了。我就是正常和人有点小纠纷才去做笔录的,想知道录第二次笔录是不是代表情况很严重了啊?

收购农产品直接销售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我从事农产品收购和销售生意,收购来的农产品直接对外销售,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增值税税率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是和其他商品一样的税率吗,还是有特殊规定,想了解一下具体的税率情况。

农民不交社保也可以领养老金吗?

我是个农民,一直没交过社保。最近听说不交社保也能领养老金,不太敢相信。想问问这是真的吗?要是可以,得满足啥条件,咋办理啊?

两个月不发工资算不算拖欠工资?

我所在的公司已经两个月没发工资了,生活都快成问题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算拖欠工资吗?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缓刑期间可以跑滴滴吗?

我现在处于缓刑期间,平时没什么收入,想着跑滴滴赚点钱。但又怕违反缓刑的相关规定,不知道在缓刑期间到底能不能跑滴滴,有没有这方面的法律限制呀?

酒驾肇事会判拘役106天吗?

我酒驾肇事了,听说可能会判拘役。我想知道是不是一定会判106天拘役呀,这106天的判罚是有什么标准吗,是只要酒驾肇事就会这样判,还是有其他情况呢?我心里特别没底,希望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不是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会怎么处罚?

我不是驾驶员,但遇到交通事故后帮着处理了,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处罚,要是处罚的话会怎么罚呢?有点担心,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属于工伤的要怎么赔偿?

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已经认定属于工伤了。但是我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申请赔偿,赔偿的标准和流程是怎样的也不清楚,希望能有人给我讲讲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大庆打官司委托律师收费怎么算?

我在大庆,最近有个官司要打,想委托律师,但不知道这边律师收费是怎么算的。我也不太清楚收费跟案件类型、难易程度这些有没有关系,想了解下具体的计算方式,好提前做个预算。

房租提前结束合同是否违约?

我租了房子签了一年合同,现在因为工作变动要去外地,想提前结束租房合同。但房东说我提前结束就是违约,要扣我押金。我不太清楚从法律角度讲,我这种提前结束合同的情况算违约吗?

员工的劳动关系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我准备和新员工签订劳动关系合同,但不太清楚合同该怎么写。想了解下员工的劳动关系合同模板具体是怎样的,里面应该包含哪些必要的条款和内容,以确保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双方的权益。

我国仲裁机构的法人定位是怎样的?

我在处理一些商业纠纷时考虑选择仲裁方式解决,了解到仲裁机构的法人定位可能会影响其公正性和权威性等方面。我不太清楚我国仲裁机构的法人定位具体是什么情况,想知道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这对我选择仲裁机构有什么影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