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待了三个月零五天,案子到哪个程序了?
我被关在看守所已经三个月零五天了,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案子现在到了什么阶段。我也不太懂法律程序,就想知道一般这种情况案子大概走到哪一步了,后面还得多久才能有个结果,我心里也好有个底。
展开


首先,刑事案件通常要经过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这三个主要阶段。 在侦查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最长是三个月。所以,如果你在看守所待了三个月零五天,大概率侦查阶段已经结束。 接下来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要是在这个阶段,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 如果审查起诉完成,案件就会进入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不过,具体案件到了哪个程序,还得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来判断。比如案件是否复杂、是否存在补充侦查等情况。你可以通过家属向办案机关询问,了解案件的具体进展。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